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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1-05】
根据《邯郸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肥乡区司法局结合我区实际开展了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必要性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各级党委政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保证政令畅通的制度保障,是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工程。为推进清理工作,按照省市要求,我区组织了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年度清理工作。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过程
根据《邯郸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肥乡区司法局梳理了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我区实际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指导思想、清理范围、清理依据、清理职责、处理方式,提出了清理要求。同时,充分征求起草部门和实施部门意见,最终拟保留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51件,拟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拟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列入修改计划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三、主要内容
《关于公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025年清理结果的通知》共有四个附件,主要内容如下:附件一为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51件;附件二为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件;附件三为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件;附件四为列入修改计划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