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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信息时间:2026-02-06】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

  示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规划编制不及时(序号4)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27日(10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形式反馈。

电话0310-8903264

邮箱:fxxcgj456@126.com 

附件:具体整改情况表



具体整改情况表


整改任务

规划编制不及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实施以来,肥乡区区未依法出台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责任单位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完成邯郸市肥乡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

整改措施

(一)强化专班推进。安排专人盯办推进,按时限要求完成规划编制并发布实施。

(二)严格落实规划要求。强化规划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加强建筑垃圾处置日常监管,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严防污染环境。

 

完成情况

规划经专家评审、部门会签后,已于2025年7月26日完成《肥乡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