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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乡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信息时间:2024-06-20】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1

法治宣传教育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法律法规资讯,普法动态信息等。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各省“七五”普法规划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司法局

区政府门户网站

 

 

2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信息

同上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司法局

区政府门户网站

 

 

3

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服务

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指派通知书

《法律援助条例》《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援助申请人、受指派的律师事务所或其他组织等

 

4

法律咨询

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区政府门户网站

区政务服务中心

 

 

5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具体地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号码;中国法律服务网和各省级法律服务网网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区政府门户网站

区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