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公开->食品药品安全
【信息时间:2025-02-07】
重要提示:大米、香米等稻米类的谷物加工品中检出镉不合格时,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无权公布。具体流程要求见食安办函〔2015〕2号文件。 信息公布上传字段限制: 1 抽样编号不能有空格回车等特殊字符。 2 被抽样单位所在省份必须按照省份简写填写,如北京、广东等。 3 分类字段必须按照每年计划中的食品大类填写。 4 所有字段均为必填项。 5 所有字段均不能包含问号。 |
|||||||||||||||||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购进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公告网址链接 |
GZJ24130000001958124 | 1 | / | / | 肥乡区雷子水产食品门市 | 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肥乡镇东城街与长安路交叉口东行200米路北 | 牛蛙 | 计量称重 | / | 2024-10-22 | 呋喃西林代谢物║2.773μg/kg║不得使用 | 食用农产品 | / | / | 邯郸市肥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 / | / |
恩诺沙星║257μg/kg║100μg/kg |
食用农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