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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肥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肥乡1批次不合格数据-信息公布(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信息时间:2025-02-07】


重要提示:大米、香米等稻米类的谷物加工品中检出镉不合格时,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无权公布。具体流程要求见食安办函〔2015〕2号文件。
信息公布上传字段限制
1 抽样编号不能有空格回车等特殊字符。
2 被抽样单位所在省份必须按照省份简写填写,如北京、广东等。
3 分类字段必须按照每年计划中的食品大类填写。
4 所有字段均为必填项。
5 所有字段均不能包含问号。
抽样编号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购进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分类 公告号 公告日期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检验机构 备注 公告网址链接
GZJ24130000001958124 1 / / 肥乡区雷子水产食品门市 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肥乡镇东城街与长安路交叉口东行200米路北 牛蛙 计量称重 / 2024-10-22 呋喃西林代谢物║2.773μg/kg║不得使用 食用农产品 / / 邯郸市肥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 /
                     
恩诺沙星║257μg/kg║
100μ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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