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公开->涉农补贴

邯郸市肥乡区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信息时间:2025-08-21】

           邯郸市肥乡区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5年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落实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2025年国家安排我区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1038万元,主要用于支持购置与应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以及开展农机报废更新及有关创新试点等方面补贴。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广大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持续提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精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已提前下达1018万元,此次下达20万元。

二、绩效任务目标

落实补贴资金1038万元,农机补贴年度资金登记使用率达95%以上,补贴各类农机具1092台(套)以上,受益农户860户以上。

三、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支持方向和补助环节

(一)实施内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肥乡区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有关试点等方面。

(二)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一是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二是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按不超过30%的比例测算确定各档次补贴额,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

(三)补助环节和方式。2025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工作,优先保障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以及农业绿色发展和数字化发展所需机具的补贴需要。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探索创新以机具应用为前提的补贴资金兑付方式。重点支持粮食烘干、履带式作业、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等专用机具、大马力机械、丘陵山区小型适用机具和创新型特色机械,大力推广现代种养业和智慧农业发展急需的成套设施装备。支持将粮油作物生产机械化薄弱环节、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所需创新产品和成套设施装备纳入补贴试点,按规定适当提高补贴标准。着力推进补贴机具有进有出、优机优补,逐步降低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机具品目(档次)的补贴额,或退出补贴范围。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配合,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制度和内部控制规程,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肥乡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审核监管,重大事项须提交肥乡区人民政府并组织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集体研究决定,邯郸市农业农村局落实对县(区)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的指导监督责任。

(二)提升办理效能。依托办理服务系统动态分析基层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办理补贴申请具体时限,及时预警和定期通报超时办理行为,切实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料审核、机具核验、资金兑付等工作。

(三)推进信息公开。加大补贴政策宣传力度,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和多种宣传方式,通过补贴政策信息上门、指导服务上门等形式,全方位开展宣传解读,着力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实施透明度。完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按年度公告近三年区域内补贴受益信息,公开违规查处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违规监管。认真执行《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强化纪律约束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冀农办发〔2019〕259号)、《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冀农业规〔2018〕5号),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风险防控和异常情形主动报告,更加严格实施信用管理和农机产销企业承诺制。

(五)提高实施效率。开展补贴资金余缺动态调剂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进政策实施延伸绩效考核,提高政策实施效果。积极稳定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三合一”补贴试点工作,扎实完成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建设任务,探索创新以机具应用为前提的补贴资金兑付方式,着力推进补贴机具有进有出、优机优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