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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3)整改情况的公示

【信息时间:2026-08-18】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臭氧综合治理存在短板。督察发现,邯郸市未制定行动方案,2024年未下达年度控制指标,20个县(市、区)中有19个臭氧浓度同比不降反升。2025年6月1日至7月16日,邯郸市臭氧浓度由146.0微克升至184.4微克,升幅38.4微克,拉高综合指数0.24,导致全国排名下降39名”(市级整改任务清单序号33)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

  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31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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