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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区转办第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1件

【信息时间:2025-07-15】

 河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区

转办第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1件

 

7月5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区转办第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1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大气污染1件。目前,已办结1件。

按照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信访举报受理问题办理情况一览表(第十一批)

序号

举报区县

举报详细
地址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污染类型

重点关注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措施

处理和整改
情况

1

肥乡区

肥乡区大寺上镇杜汤堡村

SD3D5PD2Z202507050011

我是肥乡区大寺上镇杜汤堡村民,在大寺上镇杜汤堡村东南角,一个十几年的蜂窝煤加工厂老板李香海,他以瘫痪儿子的名义申请营业执照(这个瘫痪儿子利用网上骗了几百万元,公安机关破案后,也无法追责),李香海晚上加工蜂窝煤,有时白天也开工,特别是冬天严重扰民。煤灰飞的到处都是,污染了周围的农作物,我们都不能晾晒被子。我们多次举报,肥乡区环保局不制止,区领导知道后也采取过断水断电的措施,但几天后乡里又让李香海恢复了加工,并且还专门安装了变压器。综上所述:是乡政府和环保局在背后支持的,请求依法彻底取缔。

大气

部分属实

经查,被举报蜂窝煤加工厂为邯郸市肥乡区运朋洁净型煤有限公司,位于邯郸市肥乡区大寺上镇杜汤堡村,已按要求办理了环评、排污许可等相关手续。物料储存和生产均在密闭厂房内,废气处理设施齐全。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未发现煤灰乱飞、污染周围农作物等问题。

核实排污现状,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①责令企业复产后调整生产时间,不在夜间生产作业,确保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②强化非现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环保责任,从源头上减少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