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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3-08-21】
| 附件2 | |||||||||||||
| 2023版河北省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 |||||||||||||
| 类别 |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文号)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管部门 | 是否涉企 |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 定价 方法 |
备注 | ||
| 交通服务收费 | 一、车辆通行费 | 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通行费 | 客车(元/车公里) | 一类 | 0.30-0.65 | 1、冀价行费字[2003]第74号、[2005]第4号、[2005]第16号、[2005]66号、[2005]70号、[2008]36号、[2014]55号、[2015]152号; 2、冀价行费[2007]42号、[2007]49号、[2010]39号、[2010]43号、[2010]54号、[2011]37号、[2012]36号、[2014]15号、[2014]22号、[2017]200号、[2018]129号; 3、冀发改服务价格[2020]49号; 4、冀发改公价[2020]1690、[2020]1977号、[2021]569号、[2021]570号、[2021]1041号、[2021]1342号、[2021]1697号、[2022]193号、[2022]603号、[2022]1183号、[2022]1260号、[2022]1494号、[2022]1497号。 | 交通运输、 发展改革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否 | 否 | 成本加合理收益 | |
| 二类 | 0.44-1.30 | ||||||||||||
| 三类 | 0.57-1.95 | ||||||||||||
| 四类 | 0.75-2.34 | ||||||||||||
| 货车(元/车公里) | 一类 | 0.29-0.65 | 1、冀发改服务价格[2019]1900号、[2020]49号; 2、冀发改公价[2020]1690号、[2020]1977号、[2021]569号、[2021]570号、[2021]1041号、[2021]1342号、[2021]1697号、[2022]193号、[2022]603号、[2022]1183号、[2022]1260号、[2022]1494号、[2022]149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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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类 | 0.44-1.42 | ||||||||||||
| 三类 | 0.57-1.92 | ||||||||||||
| 四类 | 0.73-2.43 | ||||||||||||
| 五类 | 0.75-2.83 | ||||||||||||
| 六类 | 0.79-3.17 | ||||||||||||
| 大件运输车辆 | 按照各路段一类货车收费标准13倍起计,每增加1轴,增加一类货车收费标准1倍。 | ||||||||||||
| 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 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每4小时2元-每小时3元,全天封顶6-40元。 (详见各市、县文件) |
冀发改价格[2016]1424号及各市县文件 | 发展改革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 | 是 | 否 | 否 | 成本加合理收益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
三、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 |
拖车费 | 7座以下客车、2吨(含2吨)以下货车基价300元/车次,作业费8元/车公里; 8座-19座客车、2吨-5吨(含5吨)货车基价400元/车次,作业费15元/车公里; 20座—39座客车、5吨-10吨(含10吨)货车 500元/车次,作业费20元/车公里; 40座以上客车、10吨-15吨(含15吨)货车、20英尺集装箱车基价600元/车次,作业费25元/车公里 15吨以上货车、40英尺集装箱车基价700元/车次,作业费30元/车公里; 三轮机动车基价150元/车次; 二轮机动车基价100元/车次。 |
冀发改服务价格[2019]1625号 | 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公安部门 | 交通运输、公安部门 | 是 | 否 | 否 | 成本加合理收益 | ||||
| 吊车费 | 7座以下客车、2吨(含2吨)以下货车600元/车次; 8座-19座客车、2吨-5吨(含5吨)货车900元/车次; 20座—39座客车、5吨--10吨(含10吨)货车 1500元/车次; 40座以上客车、10吨--15吨(含15吨)货车、20英尺集装箱车2100元/车次; 15吨以上货车、40英尺集装箱车2800元/车次。 |
冀发改服务价格[2019]1625号 | 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公安部门 | 交通运输、公安部门 | 是 | 否 | 否 | 成本加合理收益 | |||||
|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 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 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单位、学校等(按人收取):0.2-2元/人·月;按经营面积收取:0.15-0.4元/平方米·月;宾馆、医院等:1-5元/床·月,部分市按床位50%、4-16元/床.月收取;农贸、集贸市场:5-15元/摊·月。 运营车辆:部分市按车固定收取,出租车、公交车1元/车·月,客运车辆2元/车·月;部分市按车型收取,客车6座以下2/车.月,7-20座3元/车.月,20座以上4元/车.月。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 冀价格[2002]872号、冀发改价调[2022]1563号 | 发展改革部门 | 城市管理部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
| 司法服务收费 | 五、公证服务收费 | 证明文件文书类公证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冀发改公价【2022】574号 | 发展改革部门 | 司法部门 | 是 | 否 | 否 | 成本加合理收益 | |||
| 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收费 | 发展改革部门 | 司法部门 | 是 | 否 | 否 | 成本加合理收益 | |||||||
| 六、司法鉴定服务收费 | 法医类司法鉴定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冀价行费[2017]60号、冀发改公价[2019]979号 、冀发改公价【2022】884号 | 发展改革、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是 | 否 | 否 | 成本加合理收益 | ||||
| 物证类司法鉴定收费 | |||||||||||||
| 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 | |||||||||||||
|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 七、危险废物处置费 | 医疗废物处置费 | 有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每床1.6-5元/日,无固定床位的按实际产生废弃物数量2.7-6元/公斤收取。(详见各设区市、直管县文件) | 冀价经费[2004]4号及各市直管县(市)文件 | 发展改革部门 | 卫生健康、 生态环境部门 |
是 | 否 | 否 | 成本加合理收益 | 授权设区市、直管县(市)人民政府 | ||
| 其他危废处置费 | 详见各设区市、直管县文件 | 是 | 否 | 否 | 成本加合理收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