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共资源配置->土地征收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关于邯郸市2025年度第12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信息时间:2026-01-07】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关于邯郸市2025年度第12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  

 

肥乡镇勒马台村、南关村、赵庄村,天台山镇东马固村,北高镇东辛寨村,辛安镇镇小漳堡村及有关农户:

邯郸市2025年度第12批次建设用地于20261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965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征收集体土地10.8541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965

)批准时间:202614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该批次申请用地总面积10.8541公顷,其中:农用地10.8541公顷(耕地3.1087公顷、非耕农用地7.7454公顷

(二)范围:具体范围以批复地块的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三)用途:教育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公园绿地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业用地、防护绿地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 202617 2026115(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fxq.gov.cn/

四、工作安排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202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