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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12-03】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西吕营镇北屯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运达肥乡100MW风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北屯庄村土地、南至北屯庄村土地、西至屯庄营村土地、北至屯庄营村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依据邯郸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邯郸运达肥乡10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邯审批核准字〔2025〕44号),用于邯郸运达肥乡100MW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9761公顷,其中农用地0.9761公顷(其中耕地0.9761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文件执行,为85.5万元/公顷(5.7万元/亩),计83.4566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待评估后据实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该项目征地范围内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第53号常务会议纪要》〔2019〕5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8%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征地涉及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2月3日至2026年1月1日。本公告可在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fxq.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焦虎彬 联系电话:13932010065
地址:邯郸市肥乡区广安路97号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西吕营镇小西高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运达肥乡100MW风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小西高村土地、南至小西高村土地、西至小西高村土地、北至小西高村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依据邯郸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邯郸运达肥乡10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邯审批核准字〔2025〕44号),用于邯郸运达肥乡100MW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972公顷,其中农用地0.0972公顷(其中耕地0.0972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文件执行,为85.5万元/公顷(5.7万元/亩),计8.3106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待评估后据实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该项目征地范围内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第53号常务会议纪要》〔2019〕5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8%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征地涉及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2月3日至2026年1月1日。本公告可在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fxq.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焦虎彬 联系电话:13932010065
地址:邯郸市肥乡区广安路97号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西吕营镇房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运达肥乡100MW风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房庄村土地、南至房庄村土地、西至房庄村土地、北至房庄村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依据邯郸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邯郸运达肥乡10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邯审批核准字〔2025〕44号),用于邯郸运达肥乡100MW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86公顷,其中农用地0.0486公顷(其中耕地0.0486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文件执行,为85.5万元/公顷(5.7万元/亩),计4.1553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待评估后据实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该项目征地范围内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第53号常务会议纪要》〔2019〕5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8%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征地涉及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2月3日至2026年1月1日。本公告可在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fxq.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焦虎彬 联系电话:13932010065
地址:邯郸市肥乡区广安路97号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西吕营镇贺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运达肥乡100MW风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贺营村土地、南至贺营村土地、西至贺营村土地、北至贺营村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依据邯郸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邯郸运达肥乡10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邯审批核准字〔2025〕44号),用于邯郸运达肥乡100MW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86公顷,其中农用地0.0486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文件执行,为85.5万元/公顷(5.7万元/亩),计4.1553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待评估后据实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该项目征地范围内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第53号常务会议纪要》〔2019〕5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8%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征地涉及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2月3日至2026年1月1日。本公告可在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fxq.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焦虎彬 联系电话:13932010065
地址:邯郸市肥乡区广安路97号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西吕营镇南屯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运达肥乡100MW风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南屯庄村土地、南至南屯庄村土地、西至南屯庄村土地、北至南屯庄村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依据邯郸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邯郸运达肥乡10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邯审批核准字〔2025〕44号),用于邯郸运达肥乡100MW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86公顷,其中农用地0.0486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文件执行,为85.5万元/公顷(5.7万元/亩),计4.1553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待评估后据实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该项目征地范围内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第53号常务会议纪要》〔2019〕5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8%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征地涉及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2月3日至2026年1月1日。本公告可在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fxq.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焦虎彬 联系电话:13932010065
地址:邯郸市肥乡区广安路97号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西吕营镇申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运达肥乡100MW风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申营村土地、南至申营村土地、西至申营村土地、北至申营村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依据邯郸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邯郸运达肥乡10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邯审批核准字〔2025〕44号),用于邯郸运达肥乡100MW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86公顷,其中农用地0.0486公顷(其中耕地0.0486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文件执行,为85.5万元/公顷(5.7万元/亩),计4.1553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待评估后据实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该项目征地范围内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第53号常务会议纪要》〔2019〕5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8%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征地涉及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2月3日至2026年1月1日。本公告可在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fxq.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焦虎彬 联系电话:13932010065
地址:邯郸市肥乡区广安路97号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西吕营镇屯庄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运达肥乡100MW风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屯庄营村土地、南至屯庄营村土地、西至屯庄营村土地、北至屯庄营村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依据邯郸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邯郸运达肥乡10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邯审批核准字〔2025〕44号),用于邯郸运达肥乡100MW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86公顷,其中农用地0.0486公顷(其中耕地0.0486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文件执行,为85.5万元/公顷(5.7万元/亩),计4.1553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待评估后据实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该项目征地范围内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第53号常务会议纪要》〔2019〕5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8%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征地涉及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2月3日至2026年1月1日。本公告可在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fxq.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焦虎彬 联系电话:13932010065
地址:邯郸市肥乡区广安路97号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元固镇西河头堡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运达肥乡100MW风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西河头堡土地、南至西河头堡土地、西至西河头堡土地、北至西河头堡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依据邯郸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邯郸运达肥乡10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邯审批核准字〔2025〕44号),用于邯郸运达肥乡100MW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972公顷,其中农用地0.0972公顷(其中耕地0.486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文件执行,为85.5万元/公顷(5.7万元/亩),计8.3106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待评估后据实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该项目征地范围内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第53号常务会议纪要》〔2019〕5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8%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征地涉及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2月3日至2026年1月1日。本公告可在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fxq.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志峰 联系电话:15503018858
地址:邯郸市肥乡区广安路97号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元固镇西屯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运达肥乡100MW风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西屯庄村土地、南至西屯庄村土地、西至西屯庄村土地、北至西屯庄村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依据邯郸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邯郸运达肥乡10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邯审批核准字〔2025〕44号),用于邯郸运达肥乡100MW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86公顷,其中农用地0.0486公顷(其中耕地0.0486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文件执行,为85.5万元/公顷(5.7万元/亩),计4.1553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待评估后据实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该项目征地范围内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第53号常务会议纪要》〔2019〕5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8%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征地涉及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2月3日至2026年1月1日。本公告可在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fxq.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志峰 联系电话:15503018858
地址:邯郸市肥乡区广安路97号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天台山镇北王固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运达肥乡100MW风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北王固村土地、南至北王固村土地、西至北王固村土地、北至北王固村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依据邯郸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邯郸运达肥乡10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邯审批核准字〔2025〕44号),用于邯郸运达肥乡100MW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86公顷,其中农用地0.0486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文件执行,为87万元/公顷(5.8万元/亩),计4.2282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待评估后据实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该项目征地范围内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第53号常务会议纪要》〔2019〕5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8%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征地涉及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2月3日至2026年1月1日。本公告可在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fxq.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 鹏 联系电话:13363027772
地址:邯郸市肥乡区广安路97号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天台山镇任堡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运达肥乡100MW风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任堡村土地、南至任堡村土地、西至任堡村土地、北至任堡村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依据邯郸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邯郸运达肥乡10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邯审批核准字〔2025〕44号),用于邯郸运达肥乡100MW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972公顷,其中农用地0.0972公顷(其中耕地0.0486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文件执行,为87万元/公顷(5.8万元/亩),计8.4564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待评估后据实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该项目征地范围内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第53号常务会议纪要》〔2019〕5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8%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征地涉及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2月3日至2026年1月1日。本公告可在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fxq.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 鹏 联系电话:13363027772
地址:邯郸市肥乡区广安路97号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天台山镇李堡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运达肥乡100MW风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李堡村土地、南至李堡村土地、西至李堡村土地、北至李堡村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依据邯郸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邯郸运达肥乡10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邯审批核准字〔2025〕44号),用于邯郸运达肥乡100MW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86公顷,其中农用地0.0486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文件执行,为87万元/公顷(5.8万元/亩),计4.2282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待评估后据实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该项目征地范围内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第53号常务会议纪要》〔2019〕5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8%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征地涉及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2月3日至2026年1月1日。本公告可在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fxq.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 鹏 联系电话:13363027772
地址:邯郸市肥乡区广安路97号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