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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07-30】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肥乡镇勒马台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市2025年度第1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新兴街东侧、惠安路北侧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教育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18公顷,其中:农用地0.0418公顷(其中:耕地0.0418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和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03.5万元/公顷(6.9万元/亩),计4.3263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评估后据实补偿,无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该批次征地范围内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第53号常务会议纪要》〔2019〕53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8%缴纳社保费(征收土地为建设用地的不需要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征地涉及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30日。本公告可在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fxq.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王延龙 联系电话:13643204877
地址:邯郸市肥乡区广安路97号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公章)
2025年7月30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肥乡镇勒马台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市2025年度第1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新兴街东侧、惠安路北侧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008公顷,其中:农用地0.0008公顷(其中:耕地0.0008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和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03.5万元/公顷(6.9万元/亩),计0.082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评估后据实补偿,无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该批次征地范围内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第53号常务会议纪要》〔2019〕53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8%缴纳社保费(征收土地为建设用地的不需要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征地涉及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30日。本公告可在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fxq.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王延龙 联系电话:13643204877
地址:邯郸市肥乡区广安路97号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公章)
2025年7月30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肥乡镇勒马台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市2025年度第1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长安路北侧、新兴街东侧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公园绿地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9174公顷,其中:农用地1.9174公顷(其中:林地1.9174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和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03.5万元/公顷(6.9万元/亩),计198.4509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评估后据实补偿,无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该批次征地范围内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第53号常务会议纪要》〔2019〕53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8%缴纳社保费(征收土地为建设用地的不需要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征地涉及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30日。本公告可在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fxq.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王延龙 联系电话:13643204877
地址:邯郸市肥乡区广安路97号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公章)
2025年7月30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天台山镇东马固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市2025年度第1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新兴街西侧、肥乡区第三幼儿园北侧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6748公顷,其中:农用地0.6748公顷(其中:耕地0.5316公顷、园地0.0275公顷、林地0.1157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和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03.5万元/公顷(6.9万元/亩),计69.841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评估后据实补偿,无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该批次征地范围内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第53号常务会议纪要》〔2019〕53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8%缴纳社保费(征收土地为建设用地的不需要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征地涉及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30日。本公告可在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fxq.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13363027772
地址:邯郸市肥乡区广安路97号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公章)
2025年7月30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天台山镇东马固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市2025年度第1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新兴街西侧、肥乡区第三幼儿园北侧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6982公顷,其中:农用地0.6982公顷(其中:耕地0.1610公顷、园地0.5372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和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03.5万元/公顷(6.9万元/亩),计72.2637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评估后据实补偿,无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该批次征地范围内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第53号常务会议纪要》〔2019〕53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8%缴纳社保费(征收土地为建设用地的不需要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征地涉及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30日。本公告可在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fxq.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13363027772
地址:邯郸市肥乡区广安路97号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公章)
2025年7月30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天台山镇东马固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市2025年度第1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新兴街西侧、肥乡区第三幼儿园北侧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商业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755公顷,其中:农用地0.0755公顷(其中:耕地0.0725公顷、园地0.003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和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03.5万元/公顷(6.9万元/亩),计7.8143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评估后据实补偿,无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该批次征地范围内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第53号常务会议纪要》〔2019〕53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8%缴纳社保费(征收土地为建设用地的不需要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征地涉及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30日。本公告可在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fxq.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13363027772
地址:邯郸市肥乡区广安路97号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公章)
2025年7月30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北高镇东辛寨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市2025年度第1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定魏线西侧、西瓜线南侧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585公顷,其中:农用地0.0585公顷(其中:耕地0.0143公顷、林地0.0442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和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85.5万元/公顷(5.7万元/亩),计5.001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评估后据实补偿,无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该批次征地范围内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第53号常务会议纪要》〔2019〕53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8%缴纳社保费(征收土地为建设用地的不需要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征地涉及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30日。本公告可在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fxq.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罗永辉 联系电话:13363010313
地址:邯郸市肥乡区广安路97号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公章)
2025年7月30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北高镇东辛寨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市2025年度第1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定魏线西侧、西瓜线南侧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0000公顷,其中:农用地1.0000公顷(其中:耕地0.2392公顷、林地0.7438公顷、设施农用地0.017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和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85.5万元/公顷(5.7万元/亩),计85.500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评估后据实补偿,无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该批次征地范围内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第53号常务会议纪要》〔2019〕53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8%缴纳社保费(征收土地为建设用地的不需要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征地涉及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30日。本公告可在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fxq.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罗永辉 联系电话:13363010313
地址:邯郸市肥乡区广安路97号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公章)
2025年7月30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肥乡镇南关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市2025年度第1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吉安路南侧、常庄联办小学北侧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商业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5030公顷,其中:农用地0.5030公顷(其中:耕地0.0913公顷、园地0.2940公顷、林地0.1177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和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87万元/公顷(5.8万元/亩),计43.761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评估后据实补偿,无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该批次征地范围内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第53号常务会议纪要》〔2019〕53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8%缴纳社保费(征收土地为建设用地的不需要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征地涉及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30日。本公告可在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fxq.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王延龙 联系电话:13643204877
地址:邯郸市肥乡区广安路97号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公章)
2025年7月30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肥乡镇赵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市2025年度第1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吉安路南侧、常庄联办小学北侧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商业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360公顷,其中:农用地0.0360公顷(其中:耕地0.0040公顷、园地0.032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和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87万元/公顷(5.8万元/亩),计3.132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评估后据实补偿,无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该批次征地范围内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第53号常务会议纪要》〔2019〕53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8%缴纳社保费(征收土地为建设用地的不需要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征地涉及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30日。本公告可在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fxq.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王延龙 联系电话:13643204877
地址:邯郸市肥乡区广安路97号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公章)
2025年7月30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辛安镇镇小漳堡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市2025年度第1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民生街东侧、光明路北侧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5.8453公顷,其中:农用地5.8453公顷(其中:耕地1.9503公顷、园地3.8763公顷、林地0.0187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和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87万元/公顷(5.8万元/亩),计508.5411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评估后据实补偿,无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该批次征地范围内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第53号常务会议纪要》〔2019〕53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8%缴纳社保费(征收土地为建设用地的不需要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征地涉及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30日。本公告可在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fxq.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刘亚彬 联系电话:13930004018
地址:邯郸市肥乡区广安路97号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公章)
2025年7月30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辛安镇镇小漳堡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市2025年度第1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民生街东侧、光明路北侧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防护绿地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028公顷,其中:农用地0.0028公顷(其中:耕地0.0019公顷、园地0.0009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和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87万元/公顷(5.8万元/亩),计0.2436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评估后据实补偿,无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该批次征地范围内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第53号常务会议纪要》〔2019〕53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8%缴纳社保费(征收土地为建设用地的不需要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征地涉及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30日。本公告可在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fxq.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刘亚彬 联系电话:13930004018
地址:邯郸市肥乡区广安路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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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0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