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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4-12-26】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第12期〗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邯郸市肥乡区天台山镇天台山村葛洪北街1号御景豪庭小区7号楼3单元301号室,冀2024号字第0014351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权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2024年12月26日